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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对接机制 打造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平台
责任编辑:东莞金消协    发表时间: 2019-05-22    阅读数:1398


搭建第三方非诉调解平台  开辟解决金融纠纷绿色通道


201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并指定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简称“金消协”)作为诉调对接工作具体实施部门。2017年9月15日,在东莞市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东莞金消协设立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金调委”),进一步完善了东莞市第三方非诉调解平台建设。

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东莞第三方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41宗,涉案金额约9.4亿多元,数量及金额均居全省地级市首位,并率先实现了全省首宗诉中调解。调解案件基本实现了案件起诉--移交调解--沟通协商--完成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维护了金融机构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广东开展金融民商事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


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指导单位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与东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部署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实施部门 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及各基层人民法院诉前联调办公室是本项诉调对接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东莞金消协及各基层人民法院的诉前联调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

东莞金消协 经东莞市民政局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在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指导下,由东莞市各金融机构服务机构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法人,其宗旨是保护金融消费合法权益,发展普惠金融、民生金融,优化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与社会和谐。

东莞金调委 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的下设机构,是在东莞市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指导下成立的调解机构,依法受理金融消费纠纷。东莞金调委主要职责是:一、依法调解金融机构与个人之间发生的金融消费纠纷;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三、协助有关部门或接受委托调解疑难、重大金融消费纠纷;四、向市人民银行和司法行政部门报告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五、接受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调解团队 聘请市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员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熟悉金融知识、法律法规的金融专业人员、律师等组成专业调解员队伍。

诉前调解 指金融消费纠纷案件在法院立案登记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移送金调委进行调解。诉前调解可以在东莞金消协(金调委)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邀请东莞金消协的特邀调解员前往法院进行调解。案件自移送调解或特邀调解之日起30天完成调解程序。

诉中调解 指已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有调解可能的,经当事人同意,由东莞金消协介入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调解期限为15日,适用简易程序的调解期限为7日。

自主申请调解 金融消费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主动前往东莞金消申请调解。

司法确认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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